汽车双座椅宽度_汽车双座椅宽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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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双座椅宽度_汽车双座椅宽度多少

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汽车双座椅宽度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汽车双座椅宽度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哈弗h2后排座椅尺寸是多少

2.长途客车标中,高一,二是何意思?

3.解放汽车副驾座椅尺寸是多少

4.greencar座位宽度

5.金杯阁瑞斯后排座椅放倒尺寸

6.汽车 帕萨特 汽车 座椅的长度 高度 宽度 是多少?

哈弗h2后排座椅尺寸是多少

后排座椅最大纵深可达1630mm,最小宽度为1000mm,最大宽度为1290mm,高度为740mm,作为小型suv空间表现良好。

所谓的汽车座椅是坐车时乘坐的座椅按照部位的话,大致可以分为前排座椅:头枕、靠背、坐垫、(扶手),后排座椅:(头枕)、靠背、坐垫、侧翼、(扶手)。

汽车座椅按形状可分为分开式座椅、长座椅;按功能可分为固定式、可卸式、调节式;按乘座人数可分为单人、双人、多人椅。根据座椅的使用性能,从最早的固定式座椅,一直发展到多功能的动力调节座椅,有气垫座椅、电动座椅、立体音响座椅、精神恢复座椅,直到电子调节座椅。按材质分为 座椅和绒布座椅等。还有一些特殊使用对象的座椅,如儿童座椅和 座椅等。(图/文/摄: 曾慧雯) @2019

长途客车标中,高一,二是何意思?

①按照客运车辆长度来分。

高一为小型车3.5米至6米。

高二为中型车6米至9米。

②按照车辆配置来区分。

高一级车(空调、电视、饮水机、气囊减震、座间距较中级车大,座位可调可横移、后置式发动机,还有其他车辆技术设施配置较高)。

高二级(具有高一级的全部配置并带有卫生间)。

③按照车型等级划分。

小型(普通车、中级、高一、高二)。

中型(普通车、中级、高一、高二)。

大型(普通车、中级、高一、高二、高三)。

解放汽车副驾座椅尺寸是多少

解放汽车副驾座椅尺寸为:长度:1400mm,宽度:530mm,高度:1020mm。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解放汽车副驾座椅尺寸的定义是指副驾座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其中长度指的是副驾座椅从前到后的距离,宽度指的是副驾座椅从左到右的距离,高度指的是副驾座椅从底部到顶部的距离。

greencar座位宽度

greencar座位宽度座宽:400—500mm之间。

标准GB 3326-1997规定:座高 H 为400-440mm,尺寸级差为10mm。软座面的最大高度为460mm(不包含座面下沉量)。沙发座高可以低一些,使腿向前伸,靠背后倾,有利于脊椎处于自然状态。沙发的座高一般为360-420mm。

金杯阁瑞斯后排座椅放倒尺寸

金杯阁瑞斯后排座椅放倒尺寸是1.65乘以1.3米。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可知,金杯阁瑞斯后排座椅的宽度是1.3米,放倒后整体长度是椅座加椅背的长度,椅座70厘米,椅背95厘米,长度共1.65米。

金杯阁瑞斯汽车共有6座,配备排量2.7升顶置双凸轮轴的丰田3RZFE发动机,最大功率105千瓦,前置发动机后轮驱动模式,具有良好的载重爬坡续航能力。

汽车 帕萨特 汽车 座椅的长度 高度 宽度 是多少?

前排坐垫长度500mm,前排座椅靠背高度620mm,前排坐垫宽度500mm,前排座椅靠背宽度470mm,前排坐垫厚度110mm,前排座椅靠背厚度120mm。

一般来说,真正的 在座椅都可以和汽车相伴终生,因为汽车 不同于一般的沙发皮,它是经过多个层工艺进行加工的,如高温处理等。即使用200度以上的烤强来烧烤,也都稍微的收缩变形,沙发皮反而会瞬间变色和气泡。

汽车座椅保养注意事项

1、皮座椅一定要远离高温,高温会导致皮革开裂。

2、不要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如果感觉要在阳光下暴晒很久的话可以给车盖上车衣来保护。

3、定期按照上面介绍的方式清洗座椅,如果座椅弄脏了,可以用多功能泡沫清洗剂清洗即可。

4、避免裤子上或者衣服上的钉钉 与座椅的接触,以免划伤座椅。

客车分类有哪些

摘要:长途客车一般指周期性往返于两个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之间的公交交通方式。长途汽车在南方较发达。那么,营运客车分类有哪些呢?长途客车种类客车分类有哪些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划分、等级评定内容、等级评定规则和等级评定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营业性客运汽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410—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12479—90客车防尘密封性限值

GB12481—90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

JT/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营运客车Commercialmotor-vehiclesofpassengertransport

用于营业性旅客运输的汽车。

4类型划分

营运客车分为客车(含卧铺客车)和轿车。客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三种。

4.1大型客车

车身长度>9m。

4.2中型客车

6m<车身长度≤9m。

4.3小型客车

车身长度≤6m。

5等级划分

5.1大型客车分为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五个等级。

5.2中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5.3小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5.4轿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6等级评定内容

6.1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及小型客车

主要评定动力性、行驶平顺性、制动性、密封性、车内噪声、空气调节、乘客座椅(卧铺)、车内服务设施、整车布置与内饰。

6.2轿车

主要评定发动机排量和空调性能。

7等级评定规则

7.1本标准第8章所规定的所有评定条件均为必要条件。

7.2高三级、高二级和高一级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应达到JT/T198所规定的一级车水平;中级和普通级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应不低于JT/T198所规定的二级车水平。

7.3新车等级评定

根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及设施参数或根据车辆技术性能及设施的实际检测结果,按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条件评定等级。

7.4在用车等级评定

根据车辆现有技术性能和设施的实际检测结果,按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条件评定等级。

7.5在用营运客车的降级条件

已经评定过等级的在用营运客车,自本等级评定之日起,当其累计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超过规定界 ,车辆将由原等级降至相邻的下一级。

7.5.1高三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60万km。

7.5.2高二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50万km。

7.5.3高一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40万km。

7.5.4中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km。

8等级评定条件

8.1大型高三级客车

8.1.1动力性

8.1.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25km/h。

8.1.1.2比功率应不小于14.5kW/t。

8.1.2行驶平顺性

8.1.2.1前悬架应采用独立悬挂。

8.1.2.2悬架应采用气囊弹性元件。

8.1.3制动性

8.1.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及缓行器。

8.1.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1.4密封性

8.1.4.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1.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1.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0dB(A)。

8.1.6空气调节

8.1.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 暖功能,而且采用独立式制冷装置和独立式采暖装置。人均装机制冷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1.6.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5m3/h。

8.1.6.3空调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车内温度和通风换气量的功能。

8.1.6.4应设置故障自动诊断和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1.7乘客座椅

8.1.7.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72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7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480mm。

8.1.7.2靠中间通道的座椅位置可以横向移动或座椅座垫宽度不小于500mm。

8.1.7.3座椅靠背角度调节量应不小于25°。

8.1.7.4座椅应设扶手。

8.1.7.5座椅应采用“2+2”排列形式。

8.1.7.6除 排和面对面座椅外,其它座椅前应设踏脚板。

8.1.8车内服务设施

8.1.8.1卫生间应设有洗手池和用水或化学试剂冲洗的便池。便池的冲洗、洗手水的排放、通风机等应具有良好的功能。

8.1.8.2应设有冷热饮料供应设施。

8.1.8.3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及话筒。

8.1.8.4应设有彩色闭路电视。

8.1.8.5每个座位应设阅读灯。

8.1.8.6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1.9整车布置与内饰

8.1.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1.9.2发动机应为中、后置。

8.1.9.3行李舱容积应不小于10m3。

8.1.9.4内饰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2大型高二级客车

8.2.1动力性

8.2.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20km/h。

8.2.1.2比功率应不小于11.0kW/t。

8.2.2行驶平顺性

悬架应采用气囊弹性元件。

8.2.3制动性

8.2.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2.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2.4密封性

8.2.4.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2.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2.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5dB(A)。

8.2.6空气调节

8.2.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 暖功能,而且所采用的制冷装置 暖装置中至少有一种为独立式。

人均装机制冷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2.6.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5m3/h。

8.2.6.3空调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车内温度和通风换气量的功能,或设置供乘客自行调节冷暖风量及通风换气量的开关装置。

8.2.6.4应设有故障自动诊断和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2.7乘客座椅

8.2.7.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72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2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380mm。

8.2.7.2靠中间通道的座椅位置可以横向移动或座椅座垫宽度不小于500mm。

8.2.7.3座椅靠背角度调节量应不小于20°。

8.2.7.4座椅应设扶手。

8.2.7.5座椅应采用“2+2”排列形式。

8.2.8车内服务设施

8.2.8.1卫生间应设有洗手池和用水或化学试剂冲洗的便池。便池的冲洗、洗手水的排放、通风机等应具有良好的功能。

8.2.8.2应设有冷热饮料供应设施。

8.2.8.3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及话筒。

8.2.8.4应设有彩色闭路电视。

8.2.8.5每个座位应设阅读灯。

8.2.8.6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2.9整车布置与内饰

8.2.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2.9.2发动机应为中、后置。

8.2.9.3行李舱容积应不小于8m3。

8.2.9.4内饰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3大型高一级客车

8.3.1动力性

8.3.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10km/h。

8.3.1.2比功率应不小于10.0kW/t。

8.3.2行驶平顺性

悬架可采用气囊弹簧、钢板与气囊组合弹簧或少片变截面钢板弹簧(≤3片)。

8.3.3制动性

8.3.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3.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4.5.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20mm。

双人座椅座垫宽度≥840mm。

座椅深度≥420mm。

靠背高度≥65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0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300mm。

8.4.5.2座椅座垫和靠背应为弹簧型或软垫型。

8.4.5.3座椅采用“2+2”排列形式。

8.4.6车内服务设施

8.4.6.1应设有音响装置。

8.4.6.2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4.7整车布置与内饰

8.4.7.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4.7.2行李舱容积应不小于3m3。

8.4.7.3内饰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5大型普通级客车

除大型高三级、大型高二级、大型高一级和大型中级客车以外,符合《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的大型客车。

8.6中型高二级客车

8.6.1动力性

8.6.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15km/h。

8.6.1.2比功率应不小于14.0kW/t。

8.6.2行驶平顺性

悬架采用气囊弹性元件。

8.6.3制动性

8.6.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6.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6.4密封性

8.6.4.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6.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6.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5dB(A)。

8.6.6空气调节

8.6.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 暖功能,而且所采用的制冷装置 暖装置中至少有一种为独立式。人均装机制冷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6.6.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5m3/h。

8.6.6.3空调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车内温度和通风换气量的功能,或设置供乘客自行调节冷暖风量及通风换气量的开关装置。

8.6.6.4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6.7乘客座椅

8.6.7.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72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2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380mm。

8.6.7.2座椅靠背角度调节量应不小于20°。

8.6.7.3座椅应设扶手。

8.6.8车内服务设施

8.6.8.1应设有冷或热饮料供应设施。

8.6.8.2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及话筒。

8.6.8.3应设有彩色闭路电视。

8.6.8.4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6.9整车布置与内饰

8.6.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6.9.2内饰应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7中型高一级客车

8.7.1动力性

8.7.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05km/h。

8.7.1.2比功率应不小于12.5kW/t。

8.7.2行驶平顺性

悬架可采用气囊弹性元件、钢板弹簧与气囊组合弹性元件或少片变截面钢板弹簧(≤3片)。

8.7.3制动性

8.7.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7.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7.4密封性

8.7.4.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7.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7.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7dB(A)。

8.7.6空气调节

8.7.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 暖功能,人均装机制冷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7.6.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5m3/h。

8.7.6.3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7.7乘客座椅

8.7.7.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68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2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380mm。

8.7.7.2座椅靠背角度调节量应不小于20°。

8.7.7.3座椅应设扶手。

8.7.8车内服务设施

8.7.8.1应设有冷或热饮料供应设施。

8.7.8.2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及话筒。

8.7.8.3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7.9整车布置与内饰

8.7.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7.9.2内饰应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8中型中级客车

8.8.1动力性

8.8.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83km/h。

8.8.1.2比功率应不小于11.5kW/t。

8.8.2密封性

8.8.2.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8.2.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8.3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9dB(A)。

8.8.4空气调节

8.8.4.1空调系统应具有制冷或采暖功能,人均装机制冷量不小于1880KJ/h,人均采暖热量应不小于

1670kJ/h。

8.8.4.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0m3/h。

8.8.4.3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8.5乘客座椅

8.8.5.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2.0mm。

双人座椅座垫宽度≥840mm。

座椅深度≥420mm。

靠背高度≥65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0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300mm。

8.8.5.2座椅座垫和靠背应为弹簧型或软垫型。

8.8.6车内服务设施

8.8.6.1应设有音响装置。

8.8.6.2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8.7整车布置与内饰

8.8.7.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8.7.2内饰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9中型普通级客车

除中型高二级、中型高一级和中型中级客车以外,符合《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的中型客车。

8.10小型高二级客车

8.10.1动力性

8.10.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15km/h。

8.10.1.2比功率应不小于23.5kW/t。

8.10.2行驶平顺性

悬架可采用少片变截面钢板弹簧(≤3片)、螺旋弹簧或拉杆弹簧弹性元件。

8.10.3制动性

应装备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10.4密封性

8.10.4.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10.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10.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4dB(A)。

8.10.6空气调节

8.10.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 暖功能,而且所采用的制冷装置 暖装置中至少有一种为独立式。人均装机制冷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10.6.2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5m3/h。

8.10.6.3空调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车内温度和通风换气量的功能,或设置供乘客自行调节冷暖风量及通风换气量的开关装置。

8.10.6.4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10.7乘客座椅

8.10.7.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72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670mm。

8.10.7.2座椅应设扶手。

8.10.7.3座椅采用“1+2”排列形式。

8.10.8车内服务设施

8.10.8.1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及话筒。

8.10.8.2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10.9整车布置与内饰

8.10.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10.9.2内饰应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11小型高一级客车

8.11.1动力性

8.11.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05km/h。

8.11.1.2比功率应不小于21.5kW/t。

8.11.2行驶平顺性

悬架可采用少片变截面钢板弹簧(≤3片)、螺旋弹簧或扭杆弹簧弹性元件。

8.11.3制动性

应装备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11.4密封性

8.11.4.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11.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11.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6dB(A)。

8.11.6空气调节

8.11.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 暖功能,人均装机制冷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11.6.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5m3/h。

8.11.6.3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11.7乘客座椅

8.11.7.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68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670mm。

8.11.7.2座椅应设扶手。

8.11.7.3座椅采用“1+2”排列形式。

8.11.8车内服务设施

8.11.8.1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

8.11.8.2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11.9整车布置与内饰

8.11.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11.9.2内饰应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12小型中级客车

8.12.1动力性

8.12.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93km/h。

8.12.1.2比功率应不小于19.0kW/t。

8.12.2密封性

8.12.2.1防雨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8.12.2.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12.3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8dB(A)。

8.12.4空气调节

8.12.4.1空调系统应具有制冷或采暖功能,人均装机制冷量不小于1880kJ/h,人均采暖热量应不小于1670kJ/h。

8.12.4.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人均通风换气量应不小于20m3/h。

8.12.4.3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12.5乘客座椅

8.12.5.1座椅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20mm。

双人座椅座垫宽度≥840mm。

座椅深度≥420mm。

靠背高度≥65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650mm。

8.12.5.2座椅座垫和靠背应为弹簧型或软垫型。

8.12.5.3座椅采用“1+2”排列形式。

8.12.6车内服务设施

8.12.6.1应设有音响装置。

8.12.6.2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12.7整车布置与内饰

8.12.7.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12.7.2内饰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13小型普通级客车

除小型高二级、小型高一级和小型中级客车以外,符合《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的小型客车。

8.14卧铺客车

8.14.1卧铺外形尺寸和相关尺寸

8.14.1.1高三级、高二级及高一级卧铺客车

卧铺长度≥1800mm。

可调式卧铺座垫长度≥1070mm。

卧铺宽度≥500mm。

卧铺靠背角度调节范围≥50°。

护栏高度≥150mm。

卧间距≥1450mm。

横向间距≥350mm。

上铺高≥830mm。

铺间高≥800mm。

8.14.1.2中级和普通级卧铺客车

卧铺长度≥1800mm。

可调式卧铺座垫长度≥1070mm。

卧铺宽度≥450mm。

卧铺靠背角度调节范围≥50°。

护栏高度≥150mm。

卧间距≥1400mm。

横向间距≥350mm。

上铺高≥780mm。

铺间高≥750mm。

8.14.2卧铺客车的技术性能和其它设施应满足相应类型、等级客车的要求。

8.14.3应采用“1+1”或“1+1+1”纵向排列形式。

8.14.4乘客区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0mm。

8.15轿车

8.15.1高二级

8.15.1.1空调系统应同时具有制冷和供热功能。

8.15.1.2发动机排量不小于2.5L。

8.15.2高一级。

8.15.2.1空调系统应同时具有制冷和供热功能。

8.15.2.2发动机排量:2.0L≤排量<2.5L。

8.15.3中级

8.15.3.1空调系统应具有制冷或供热功能。

8.15.3.2发动机排量:1.3L≤排量<2.0L。

8.15.4普通级

发动机排量小于1.3L。

长安cs55后排座椅宽度有多少

宽度为49厘米。长安cs55汽车座椅可以为我们提供便捷的操作、舒适安全的驾驶和乘坐位置。

汽车座椅根据形状可分为独立座椅和长座椅。按功能可分为固定式、可拆卸式和可调式。根据座位数量,可分为单人、双人和多人椅。根据座椅的使用性能,从最早的固定座椅到多功能电动调节座椅,有气垫座椅、电动座椅、立体座椅、精神恢复座椅和电子调节座椅。按材质分为 座椅和法兰绒座椅。

长安cs55座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整个车厢内座椅的布置要合理,尤其是驾驶座必须处于最佳位置;

2.座椅的造型设计必须符合人体的生理功能,在保证舒适的前提下力求美观;

3、座椅必须安全可靠,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久性,结构紧凑并尽可能减少质量;

4.为了满足驾乘人员的舒适性,各种调节机构都要有可靠的锁紧装置,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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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宏光mini后排座椅长度是多少?

五菱宏光mini车身尺寸是2917mm、1493mm、1621mm,轴距是1940mm。五菱宏光mini是上汽通用五菱旗下五菱品牌的一款四座新能源车,定位为代步车。五菱宏光mini采用双门设计,营造出可爱的视觉效果,车头与车尾造型垂直。该车前脸采用了窄条幅式格栅,搭配下方贯穿式进气口以及两侧大灯组,辨识度较高。五菱宏光mini前排座椅支持前后滑动和靠背角度调节,后排座椅靠背也支持20度的倾角调节,以便于找到合适的姿势,后排座椅还支持翻折功能。

好了,今天关于“汽车双座椅宽度”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汽车双座椅宽度”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